因信称义的误区——我们如何悄悄回到律法之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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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2-10
来源:

因信称义的误区——我们如何悄悄回到律法之下

经文:

加拉太书3:1–3;罗马书 3:28;创世记 15:6;罗马书 4;加拉太书 2:15–21

引言

弟兄姊妹平安。

在教会历史上,有一句话被称为福音的试金石。这句话的意思非常简单,就是你到底懂不懂福音、信的是不是真福音,只要看你是否承认这一句话。只要你在这一句话上出错,你整个福音的根基就偏了。这句话出自罗马书3:28所以我们看定了,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
我们今天所有信主的人,不管信的时间长短,在道理上、在口头上、在教会聚会学习里,几乎都会公开承认一件事:人得救、被神称为义,是因为信耶稣,不是因为自己做的好事,不是因为自己守律法,不是因为自己表现好,不是因为自己有多虔诚、多努力、多付出。这个道理,我们几乎人人都听过,人人都能背下来,人人都能在别人面前讲出来。我们都知道,不能靠行为称义,不能靠守律法称义,只能靠信耶稣称义。

但是,我们把眼光收回来,回到自己每天真实的信仰生活里,回到我们一个人独处的心里,回到我们遇到失败、软弱、犯罪的时候,回到我们判断自己是否被神接纳、是否被神喜悦的时候,我们心里的想法、我们的感受、我们下意识的反应、我们判断自己属灵状态的标准,几乎全部都还活在律法的控制之下,活在行为判断的模式里,没有一刻真正活在因信称义的自由里。

我们心里会自动出现这些非常具体的念头:

我今天认真祷告、认真读经、坚持灵修,神就会喜悦我、接纳我、亲近我。

我今天没祷告、没读经、心情不好、不想聚会,或者不小心犯了罪,神就不喜悦我、远离我、不接纳我。

我多做一点服侍、多奉献一点、多付出一点时间精力,神就会多爱我一点、多看我一眼。

我少做一点、偷懒一点、不想动、不想服侍,心里就立刻发慌、不安、觉得自己亏欠、觉得自己不合格、被定罪、被指责。

我做得好,我就配得恩典;我做得不好,我就不配。

我努力一点,神就接纳我;我松懈一点,神就离开我。

我表现稳定,我就是好信徒;我表现差,我就是差信徒。

这些想法,在我们心里出现得非常自然,非常顺理成章,我们甚至不觉得这是错的。我们以为这就是正常的信仰生活。但这些想法,全部都在说明一件非常扎心的事实:**我们的头脑知道因信称义,我们的嘴巴承认因信称义,但是我们的生活、我们的内心、我们的安全感、我们与神的关系,全都在不知不觉中,一步一步、悄无声息、重新滑回律法的捆绑里面。**我们嘴上说不靠律法,心里却一刻都离不开律法。

今天这篇讲道,我不讲任何高深难懂的神学名词,我不讲任何复杂的理论,我把每一个误区、每一个错误想法、每一个我们心里自动运行的逻辑,全部掰开、拆碎、展开、一步一步讲清楚、讲细、讲透、讲明白。让你清清楚楚看见,你到底是怎么一点一点、在自己都没察觉的情况下,回到律法之下的。

一、把“称义”误解成“变好”,把福音变成道德工程

误区

今天在教会里,绝大多数信徒,心里都有一个根深蒂固、从小被灌输、从来没有被纠正过的错误理解。他们从小到大接受的信仰观念,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:信耶稣,就是要把自己改好。信耶稣,就是要做个好人。信耶稣,就是要努力不犯罪、努力守规矩、努力对人好、努力不发脾气、努力做好事。

他们把称义这两个字,完全理解成:我把自己的道德水平提高,我把自己的行为改好,我把自己的毛病改掉,我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合格、更干净、更听话、更优秀的人。他们以为,称义,就是神看见我越来越好了,所以神才接纳我、算我为义。

他们心里完整的逻辑是这样展开的:

神每天都在看着我,看我今天表现好不好。

我表现好,不犯罪,做好事,神就算我为义。

我表现不好,犯罪了,偷懒了,没做好,神就不算我为义。

我改得越多,进步越大,神越接纳我。

我改得越少,毛病越多,神越不接纳我。

我越努力,我越义。

我越不努力,我越不义。

他们把福音,直接变成了一场道德改良工程。把信仰,变成了自我改造比赛。把神的恩典,变成了表现达标后的奖励。这是今天教会里最普遍、最隐蔽、最害人、最让人没有安息的律法主义。很多人一辈子信主,祷告了一辈子、聚会了一辈子、服侍了一辈子,却从头到尾都活在这个错误里面,从来没有一天真正进入福音的安息。

圣经真理与实例

我们看创世记15:6亚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。

我把这节经文拆成三个最清楚、最不能推翻的事实,一个一个展开讲透:

1. 亚伯兰被神称为义的时候,还没有受割礼。

割礼是神后来才与以色列人立约设立的礼仪规矩,是信仰上的一个记号。而亚伯兰在完全没有守这个规矩、没有行这个礼仪的时候,神已经宣告算他为义。这直接说明一件事:称义,和人守神的礼仪、规矩、仪式,完全无关。称义,不是人做了什么宗教行为才得到的。

2. 亚伯兰被神称为义的时候,律法根本还没有出现。

律法是在摩西时代,神才在西奈山上赐给以色列人的。而亚伯兰生活的时代,距离摩西还有好几百年。律法还没有被赐下,还没有被写下来,还没有被要求人遵守。也就是说,神称亚伯兰为义,跟守律法、行律法、遵行律法,一点关系都没有。律法还没出生,亚伯兰已经被称义了。称义在先,律法在后。这就彻底排除了“靠律法称义”的可能。

3. 亚伯兰这个人并不完美,他也撒谎、也软弱、也做错事、也有不信的时候。

他后来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,撒谎说自己的妻子是妹子;他也有怀疑神的应许的时候;他也有靠自己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时候;他也有软弱、失败、不坚定的时候。神不是因为他行为好、表现好、完全不犯罪、没有瑕疵,才称他为义。神完全是因为他相信神的应许,就算他为义。

圣经把称义的定义,讲得绝对清楚、绝对直白、绝对没有任何模糊空间:称义,不是你自己变好;称义,不是你改好了;称义,不是你行为合格了;称义,是神在天上的法庭里,给你一个最终的、一次性的、永远不变的宣告。

就像人世间的法官,坐在法庭上,看着案件,拿着法槌,敲一下,说出最终判决:这个人无罪,这个人算为义。

这个宣告,不是因为你改好了,不是因为你守律法了,不是因为你表现好了,不是因为你弥补了过错,而是因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,担当了你所有的罪,偿还了你所有的罪债,满足了神所有的公义要求。神看的,是耶稣的义,不是看你的行为。神把耶稣的义,直接加在你身上。这就是称义。

教训

一旦你把称义理解成“让自己变好、改好、做到更好”,福音在你生命里的味道就立刻完全变了。福音不再是白白的、无条件的、已经成就的恩典,而是变成你一辈子永远做不完、永远达不到标准、永远交不了差的作业。

你会一辈子活在连续不断的焦虑里:

我够不够好?

我努力够不够?

我配不配得神的爱?

我今天表现达标了吗?

我今天有没有犯罪?

我明天会不会失败?

我失败了神会不会不要我?

我做得不够多,神会不会失望?

我做得不够好,神会不会惩罚我?

你永远不会有安息,永远不会有平安,永远不会有确定的得救把握。因为你永远达不到完全,你永远无法靠自己让自己完美,你永远会有软弱、失败、犯错的时候。你把自己的义,建立在自己不稳定的表现上,你就永远在恐惧里。

二、把“重生”理解成“更有能力守律法”

误区

很多信徒心里,有一个听起来非常属灵、非常正确、非常让人难以反驳的错误逻辑。这个逻辑在他们心里扎根非常深,他们自己都不觉得这是错的。

他们的逻辑完整展开是这样:

没信主以前,我是旧人,我是属肉体的,我没有圣灵,我软弱败坏,我守不住律法,我想做好做不到,想不犯罪偏偏犯罪,所以我常常失败,常常被定罪。

现在我重生了,我里面有圣灵了,我变成新造的人了,我有能力了,我就应该靠自己、靠圣灵的力量,把律法守住、守全、守好、守到位。我应该成为一个能够成功守律法的人。

他们把重生的目的,理解成:让我变成一个更厉害、更能守律法、更能靠自己达标、更能靠自己不犯罪的人。

他们认为,重生就是给我力量,让我把律法守住。这话听起来非常属灵,非常虔诚,非常努力,但这是一种更隐蔽、更难被发现、更难被纠正的律法主义。因为它披着“属灵”“靠圣灵”的外衣,让人很难察觉它的错误。

圣经真理与实例

保罗在加拉太书3:24–25说: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

我把这句话拆到最细、最明白、最容易理解:

1. 律法在神的计划里,身份定位非常清楚,就是师傅。师傅的工作是什么?是带领、是引导、是把人领到正确的地方。律法的工作,不是让人一辈子跟着它,不是让人永远遵守它,不是让人靠它称义,不是让人靠它成圣,而是把人领到基督面前。律法的任务,是让人看见自己的罪,看见自己守不住,看见自己需要救主,然后把人带到耶稣面前。

2. 基督来了,人因信称义了,师傅的任务就彻底结束、完全完成、不再需要了。你不需要再回到师傅手下,你不需要再靠律法管理自己、约束自己、定自己的罪、要求自己。律法的时代,在基督里已经结束了。

我们再看旧约以色列人最真实的历史:

神在西奈山,亲自把律法赐给百姓,百姓当时非常激动,非常热心,当场大声承诺说:凡耶和华所说的,我们都必遵行! 他们发誓要靠自己守住律法。

结果呢?才过四十天,他们就造金牛犊、拜偶像、犯罪、背叛神。不是他们不努力,不是他们不想守,不是他们没有决心,而是律法本身不能给人生命,律法不能改变人心,律法不能赐给人胜过罪的能力,律法只能让人知道自己有罪。人靠自己,永远守不完全;人靠自己,永远胜不过内心的欲望;人靠自己,永远达不到神的标准。

教训

重生的目的,绝对不是让你成为一个更厉害、更成功、更完美的律法遵守者。重生的目的,是把你从律法的辖制、捆绑、定罪、压力里彻底救出来。让你进入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新生命。这个新生命,不靠规条压力生活,不靠自我强迫生活,不靠努力达标生活,不靠表现交换爱生活,而是单单靠着基督、靠着神的爱、靠着圣灵的带领来生活。

三、误读“律法写在心中”:以为是律法内化,其实是律法退场

误区

很多人读圣经,读到耶利米书31:33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。 他们立刻产生一个非常自然、却完全错误的理解。

他们的理解是:

律法以前写在外面的石头版上,是外在的要求。

现在神把律法搬到我心里,写在我的心版上。

这样一来,律法变得更严格、更内化、更直接、更让人无法逃避、更捆绑人。

他们以为,新约就是加强版、严格版、内心版的旧约。旧约是外面管,新约是里面管。旧约是石板,新约是心版。他们以为,新约的要求更高、更难、更让人有压力。

圣经真理

这是对新约、对福音、对恩典完全、彻底、根本性错误的理解。

“律法写在心中”,不是律法升级,不是律法更严,不是律法内化,而是律法彻底退场、结束、完成历史任务。

我把新旧约的本质差别,拆到最清楚、最直白、最容易明白:

旧约的方式:

律法写在外面的石头上。

人靠自己的肉体、自己的努力、自己的意志力去守。

人心里的感受,永远是:我必须、我应该、我不得不、我不做不行、我做不到就有罪、我做不到就被定罪。

完全是强迫、压力、命令、任务、负担、不得不完成的要求。

新约的方式:

神不是把律法条文刻在你心里,神不是把规条搬到你里面来压着你。

神是把圣灵、新生命、神的爱、基督的生命放在你里面。

你心里的感受,完全变了:我愿意、我渴慕、我甘心、我喜欢、我向往、我自然想做。

不是律法管住你,不是规条压着你,不是命令强迫你,而是生命自然改变你、引导你、带动你。

教训

新约不是更严格的旧约,不是升级版的旧约,不是内化版的旧约。新约是一个本质完全不同、根基完全不同、原则完全不同的约。这个约,不靠人守规条,不靠人努力,不靠人表现,不靠人达标,完全靠神放在人里面的生命来运行

四、把因信称义只当“起点”,不当“一生的根基”

误区

今天在教会里,最普遍、最流行、最危险、最破坏人安息的错误,就是下面这一句话:

“得救靠恩典,成圣靠努力;开头靠耶稣,后面靠自己。”

我们给它起一个名字,叫做阶段性因信称义

它的意思展开非常清楚:

人信主的那一瞬间,得救、称义、赦罪,是靠耶稣的恩典,不靠行为。

但是,信主以后的每一天、每一年、每一步、一辈子的成圣、成长、服侍、得胜、被神喜悦,全都要靠我自己努力、靠我自己表现、靠我自己守律法、靠我自己做好。

开头靠神,后面靠自己。

入门靠恩典,过日子靠行为。

这个错误观念,几乎在每一个信徒心里都存在。

圣经真理

保罗在加拉太书3:3直接用非常严厉、非常扎心的语气质问信徒: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

保罗的意思非常直白:

你们最开始信主,是靠圣灵的工作、神的恩典、耶稣的救赎,你们明明是这样入门的。

为什么现在,你们却转过头,靠肉体、靠努力、靠行为、靠守律法、靠自己来成全信仰生活?

这是完全颠倒、完全错误、完全不合福音的。

保罗用亚伯拉罕做全本圣经最清楚、最有说服力的例子(罗马书4章):

1. 亚伯拉罕被神称义的时候,还没有受割礼,还没有行任何律法要求的礼仪。

2. 后来神让他受割礼,割礼只是一个记号、印证、证据,绝对不是称义的条件,不是成圣的条件。

3. 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,从头到尾都是本乎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

保罗要表达的真理,绝对清楚、绝对直白、绝对没有任何模糊:从称义到成圣,从开头到结束,从入门到离世,从头到尾,全是恩典,全是信,全是基督,全是神的工作。 不是前半段耶稣,后半段自己;不是开头靠神,后面靠自己;不是入门靠恩典,过日子靠行为。从头到尾,都只能靠基督。

教训

因信称义不是信仰的入门课,不是信仰的第一步,不是信仰的初级道理。因信称义是整个信仰的地基、中心、全部、根基。

你一旦把地基从“恩典”换成“我的行为”,你整个人就立刻掉回律法底下。你一生的安全感、被接纳感、喜乐、平安、安息、自由,都会立刻消失。你会立刻回到自我努力、自我要求、自我定罪的循环里。

五、以为强调恩典会放纵,想用律法管住人

误区

很多人一听到“白白恩典、因信称义、不靠行为、不靠律法”,心里马上就害怕、就担心、就反对。他们的理由听起来非常合理:

人都是懒惰的、自私的、喜欢犯罪的。如果我们一直讲恩典,一直讲不靠行为,那人不就随便犯罪了吗?人不就放纵自己了吗?人不就没有约束了吗?必须多讲律法、多讲要求、多讲审判、多讲定罪、多讲惩罚,才能管住人,才能让人不敢犯罪,才能让人做好。

他们根本不信恩典能够改变人,他们只信律法能够管住人、约束人、吓唬人。

圣经真理

保罗在罗马书6章,直接面对这个问题,直接给出最清楚的回答:我们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吗?断乎不可!

保罗明确说,绝对不可以犯罪,绝对不能放纵。但是,保罗解决人犯罪问题的办法,绝对不是加更多律法、加更多要求、加更多规条、加更多定罪

保罗的办法只有一个:与基督联合

我们与基督同死,向罪死,罪在我们身上不再有主权。

我们与基督同复活,向神活,我们活在新的生命里。

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,不再被罪控制,只作义的奴仆。

我们看彼得最真实的悔改经历:

彼得三次不认主,是极大的罪,是严重的失败,是公开的软弱。

主耶稣没有拿十条诫命压他,没有让他回去好好守律法,没有定他的罪,没有指责他不够努力。

主耶稣只问他三次:你爱我吗?

主用爱唤醒爱,用生命改变生命,用恩典带出圣洁,用接纳带出悔改。

教训

律法只能管住人外面的行为,管不住人的心。律法只能让人假装不犯罪,只能让人表面克制,不能让人真正不想犯罪,不能让人从心里厌恶罪。

只有圣灵和基督的爱,才能改变人里面的生命,才能让人从心里愿意远离罪、亲近神。

圣洁,是被爱吸引出来的,不是被律法吓出来的;是被恩典带动出来的,不是被规条逼出来的。

六、以为因信称义是神“降低标准、算了吧”

误区

我们心里经常会偷偷出现一种非常错误、非常贬低十字架的想法。我们会这样想:

神的标准太高了,人实在做不到,人实在守不住律法,人实在达不到神的要求。神看没办法了,只好降低标准,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只好算了,不追究了,随便放过人算了。

我们把福音、把称义、把恩典,理解成神的妥协、无奈、放松、放过、降低要求

圣经真理

这是对十字架、对神的公义、对耶稣的救赎完全、彻底、根本性的误会

十字架绝对不是神的妥协,绝对不是神没办法,绝对不是神降低标准。十字架是神的公义完全、彻底、百分之百地成就。

神的标准从来没有降低过一丝一毫:

罪必须受审判,一点都不能免。

违背律法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,一点都不能少。

神的公义必须完全满足,一点都不能马虎。

神绝不以有罪为无罪,绝不放过罪。

耶稣基督代替我们,在十字架上,担当了一切审判、一切咒诅、一切刑罚、一切罪债。神的公义,在耶稣基督的身上,已经百分之百、完完全全地满足了、成就了、成全了。

神不是说:算了,不追究了,放过你吧。

神是说:我亲自承担,我亲自刑罚,我亲自成全,在我儿子身上,完全付清一切代价。

教训

因信称义,绝对不是神降低标准,绝对不是神妥协,绝对不是神放过罪。而是基督替我们,完全达到了神的标准,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。

七、把信心理解成“更努力地信”,靠意志力抓救恩

误区

很多人对“信心”这两个字,有完全错误、完全颠倒的理解。他们以为,信心就是:

更努力祷告、更用力坚持、更拼命逼自己、更用力抓住神、更用力表现虔诚、更用力逼自己不怀疑。

他们把信心,变成一场属灵意志力比赛。谁更努力,谁信心大;谁更能逼自己,谁信心强;谁松懈,谁信心小。他们把信心当成一种人的工作、人的努力、人的付出。

圣经真理

我们看亚伯拉罕最真实的信心:

他快一百岁,身体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。从人的角度看,完全没有任何指望,完全不可能生孩子。

罗马书4:18–19说: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,因信仍有指望……他的信心并不软弱。

亚伯拉罕的信心,绝对不是“我再加把劲”,绝对不是“我再努力一点”,绝对不是“我再逼自己相信”。亚伯拉罕的信心,是彻底放弃自己的能力、自己的办法、自己的努力、自己的可能性,完完全全仰望那位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神。

教训

信心不是加力,是放手。

信心不是我更努力,是我不再靠自己。

信心不是我抓住神,是我被神的恩典抓住

信心不是我做什么,是我接受神已经做成的一切。

信心不是人的工作,是神的礼物。

八、把因信称义停在头脑,却不住在身份里

误区

教会里有一类信徒,他们的神学知识非常正确:能背经文、能讲教义、能分辨对错、能讲道给别人听、能指出别人的错误。他们在道理上,完全懂因信称义,完全懂不靠行为,完全懂恩典。

但是,他们的真实生活,却完全被律法支配、被行为捆绑、被表现控制:

常常自己定自己的罪,一点失败就自责很久。

常常跟别人比较,看谁更属灵、谁更努力。

常常为自己的属灵表现焦虑,怕自己不够好。

永远觉得自己不够好、不配得神的爱、不配得接纳。

永远活在亏欠感、不安感、不安全感里。

他们头脑里完全知道福音,但心里从来不接受福音给他们的身份。他们知道道理,却不进入真理。

圣经真理

保罗在罗马书10:2–3这样评价以色列人:他们有向神的热心,但不是按着真知识。因为不知道神的义,想要立自己的义,就不服神的义了。

以色列人非常虔诚、非常努力、非常热心、非常愿意守律法、非常愿意为神付出。但他们有一个致命错误:他们一定要自己做出来的义,一定要靠自己的行为、自己的努力、自己的守律法,建立属于自己的义。他们坚决不肯接受、不肯相信、不肯依靠神白白赐给人的、耶稣成就的义。

教训

真正的福音,不只是让你头脑知道一个道理,不只是让你背会一段教义,更是让你心里接受一个永远不变的身份

你不是“正在努力变好的罪人”,

你不是“正在争取神喜悦的信徒”,

你是神已经宣告为义、永远称义、永远接纳、永远爱你、永不改变的儿女

这个身份,不会因为你的表现好坏改变一分一毫。

结语

弟兄姊妹,保罗当年在加拉太书、罗马书里面,拼命抵挡、拼命纠正、拼命反对的,不是不信的人,不是拜偶像的人,不是坏人,不是恶人,不是道德败坏的人。

而是一群明明信了耶稣、明明承认耶稣是救主、明明受了洗、明明聚会、明明读经、明明服侍,却偏偏不肯放下律法思维、不肯放下行为称义、不肯单单依靠恩典的人。

他们承认耶稣,却一定要在耶稣之外,加上自己的行为、自己的规矩、自己的努力、自己的表现、自己的守律法。他们要耶稣,也要自己的义。

我们今天一定要非常警醒:

因信称义最大的敌人,不是罪,不是世界,不是魔鬼,而是律法思维。

罪,我们可以承认、可以悔改、可以被赦免、可以被洁净。

但律法思维,会让你一辈子:靠自己、赚恩典、换神的爱、永无安息、永无自由、永无确定的把握。

愿神帮助我们每一个人:

不再靠行为被神接纳;

不再靠表现得神喜悦;

不再靠努力换神的爱;

单单相信、单单依靠、单单安息在一个事实里:

基督已经为我成全一切,

只凭着信,就被称为义

这不是福音的一部分,

这就是福音的核心、全部、根基、永远不变的真理。

祷告

亲爱的天父,我们感谢你。

你没有按我们的行为待我们,没有按我们的表现定我们,没有按我们的努力爱我们。

你在基督耶稣里,一次性、永远地、白白地称我们为义。

求你救我们脱离律法的捆绑,

脱离自我努力、自我定罪、自我要求、自我评判的循环,

让我们真正活在福音的自由、平安、安息与确定里。

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,阿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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